性情急躁的人就怕兩種人:一種是任你暴跳如雷,他自心如止水,巋然不動;一種是挑你一槍,揚長而去,讓你有氣無處發。
海瑞對付何茂才用的就是第一招。
作為如今浙江官場的二把手,何茂才哪里受得了這般無視冷待,一氣之下抓起公案上的簽筒朝地上一摔。

按照慣例與規矩,這是要動刑的信號。
也因此,見何茂才摔了簽筒,一直站在門口待命的徐蔣兩個千戶立刻沖上前,卻被海瑞一句「誰敢」,呵斥住了腳步,隨即海瑞抬出了大明律:
「依照大明律法,凡是現任官,不管犯了再大的事,除非有詔命上司才能動刑,你們有詔命嗎?」

何茂才壓根就沒想對海瑞動刑,摔簽筒不過是沖動之舉,所以見徐蔣兩個千戶沖上來,他自己先是一愣,然后又被海瑞的話頂得一愣。

沒等何茂才有所反應,之前被海瑞懟得夠嗆的兩個千戶,在一旁拱起了火來。
一個說:「大人,通倭是赦的罪。他現在私匿倭寇,殺也殺得,動幾下刑,錯不到哪去。」
另一個說:「大人,您是一省的刑名,這簽都撒了,總不能再撿還回去吧。」

徐蔣二人在海瑞手里吃了兩回癟,對海瑞不滿已久,如今領導何茂才在,便想著借何茂才的氣報復海瑞。
啥叫不懂事,沒眼力見,這就是!
想借領導的手「報復」人,不是不行,但一定要注意時機與方式。
如果真的能來硬的,以何茂才的性格早就動手了,怎麼可能在這跟海瑞打嘴仗。像徐蔣二人這樣,壓根沒看懂局勢與領導狀態,就瞎攛掇的,不僅達不成目的,反而還把自己的領導逼得進退兩難,下不來台,但凡何茂才能分出點精力,一頓罵是絕對跑不了的,若是換成小心眼官威大的趙貞吉,那結果就是卷鋪蓋走人。
僵持之際,始終氣定神閑的海瑞又開口了:
「我是淳安縣的現任官,這里是縣衙,我沒叫你們進來誰叫你們進來的,出去。」

仗著有何茂才撐腰,徐蔣二人這時哪里還會買海瑞的賬,兩個人你一言我一語的繼續拱火,言外之意就是「大人,這委屈我倆受過就算了,您老可不能受這般委屈啊」。
何茂才本就是個魯莽沖動的,見海瑞絲毫不讓步,為了在下屬面前挽回點面子,也為了逼海瑞交人,何茂才順勢威脅道:
「海瑞,你都聽到了!再不交出倭犯,打死你,這個罪我還擔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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