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位中年女同事,上個月剛被裁員,一切手續都辦完了,沒想到領導卻突然讓她退回已到手的15萬元補償!
人到中年,最怕的事情就是失業,這種打破習以為常的生活節奏,就猶如給平靜的湖面投入巨石,能帶來怎樣的影響可想而知。
我這位女同事,今年45歲了,在公司已經工作了12個年頭,離退休不到5年,她本想混到退休。誰知,天天不遂人愿,突然的機構裁員,讓她的名字出現在裁員名單上,打了個措手不及。
盡管她不愿意,也是沒有辦法的事,只能默默接受,好在公司也不是太無情無意,還給了她她 15 萬補償費。我們都以為事情到這一步也就萬事大吉了!
誰知,事情卻并沒有這麼簡單。一個月后,領導突然找到她,婉轉地表現了想讓她重新回來上班的意思,還要求她退還那15萬元的補償費。
女同事好不容易讓自己從懷疑自己能力、失業的困境中走了出來,領導卻又重新揭開她的傷痛。再說當時,被辭退名單發布前,她一聽到消息,還拿著東西找過領導,希望能給她個工作機會,可領導斷然拒絕。
女同事覺得事出尋常必有妖,就托人悄悄地打聽了一下,這才知道,原來公司的一位大客戶想讓她設計產品,而其他人根本不能滿足用戶的要求。公司不想損失這個大訂單,就想讓她再回來。
可我們都知道,當時女同事被辭退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嫌棄她年紀大,工資高,不如新員工形象好,好管理。而且,現在她以前的那個崗位已經有了新人,學歷比她還高,工資只是她原來的一半。
女同事在搞清楚了事情的真相后,她義憤填膺,心理極不平衡。因為被裁,她一度陷入自我懷疑的焦慮,好不容易好轉,卻還要被公司當成球來這樣踢。
女同事不想再被公司拿捏,她是一個人,一個需要尊重的人。于是,她答應領導,要她回去可以,但必須滿足兩個條件。
一、她不會退回15萬的裁員補償,因為那是公司買斷她上一段職場的賠償。
二、公司要她回去可以,但必須做為新員工入職,入職薪資應該按目前的行業標準定,按公司優勢人才的管理,還應該另外算上獎金+提成。
我認為女同事這次做的決定很對。職場本來就是一個沒有人情味的地方,凡事都是按利益來衡量,領導之所以來找你回去,不就是看中了你還有交換的價值嗎?
如果沒有這次大客戶的要求,公司誰還管你是誰,被不被裁員。像這種用人臉朝前,不用人臉朝后的單位,就應該釘是釘,卯是卯,只講交換,不講情面。
社會學家霍曼斯提出的「社會交換理論」:任何人際關系,本質上就是交換關系。在成年人的世界里,沒有有人愿意在一個無用的人身上浪費時間和精力。
面對現實,見招拆招,才是成年人的基本素養。既然公司覺得你有價值,值得交換,那就以交換的方式來保護自己應得的利益。
親兄弟還明算賬,更何況沒有人情味的公司呢?你認為女同事的做法對嗎?如果是你遇到這種事情,你會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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