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場中,我們總期待得到恰當的反饋和獎勵,這不僅僅是對我們努力的認可,更是對我們能力的肯定。然而,有時候現實卻并不如意,我們可能會遇到一些讓人困惑的事情。讓我們看看這位名叫張曉的職場女性,她在成功簽下一份600萬的大約定后,卻遭到了老闆的「獎勵」,最終她選擇了離開。
張曉從大學畢業就在從事銷售行業,期間也換過幾份工作,幾年的積累也鍛煉了銷售技巧,今年3月份,她跳槽去了一家科技公司工作。公司的業務主要是向外界銷售其先進的科技產品。張曉剛進公司很快就進入了狀態,很快就發現了好的機會。
上個月,張曉得知一家大公司正在尋找新的科技合作伙伴。她抓住了這個機會,積極與這家公司進行溝通洽談。因為客戶想合作的金額很大,張曉怕自己搞不定,就請老闆來協助自己談單,經過了一系列的商務活動和技術演示,她成功地簽下了一份價值600萬的大合同。根據公司的規定,張曉可以從中得到5%的提成,也就是30萬。
然而,當她在發工資的那天查看自己的賬戶時,她發現她只收到了基本工資,以及一筆1萬元的轉賬。她感到很困惑,于是她向公司的財務部門詢問。財務部門的人告訴她,這1萬元是老闆特意給她的「額外獎勵」。而關于她的提成,財務部門的人說這是老闆的決定,他們無法作出解釋。張曉只能自己去找老闆詢問。
張曉在微信上向老闆詢問,老闆回復說這1萬元就是她這個項目的提成。張曉感到很驚訝,她認為自己的提成應該是30萬。然而,老闆告訴她,這個合同的關鍵部分都是他親自談的,張曉只是提供了一個銷售線索。
老闆還告訴她,他很看好她的未來,她應該多學習,不要只關注錢。他說,只要她的能力提升了,自然會有更多的錢賺。他還承諾,如果張曉以后的業績做得好,他會補發一部分獎金給她。
這讓張曉感到很氣憤,她認為老闆沒有公平地對待她。她覺得自己為了這份合同付出了很多,但是卻沒有得到應有的獎勵。所以,她決定辭職。當她向老闆提交辭職申請時,老闆竟然毫無猶豫地同意了。
大家覺得張曉應該辭職嗎?換作是你,你能接受老闆的獎勵分配嗎?歡迎大家在評論區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