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愛玲曾說過:衣裳讓我快樂,這份快樂是別人無法理解的。
是的,一開始我無法體會。
直到我看過她在漫漫時光裡,對衣裳的那份發自骨子裡的喜愛,才漸漸懂得。
1943年春天,張愛玲22歲。
她正準備到上海四馬路的「畫錦裡」,拜見當時月刊《紫羅蘭》主編——作家周瘦鵑。
一向衣服多的數不清的她,此時卻為不知該穿什麼樣的衣服而發愁。

《盛妝》裡有段文字這樣描述:
我當時在家裡試穿了很多套,鋪了一床的衣裳,姑姑看了直皺眉頭:
「你不就是送一篇稿子嘛?又不是去相親,我看人家相親都沒有你這麼隆重。」
姑姑的話我充耳不聞,因為對于吃與穿我從來不曾馬虎。
莎士比亞說,衣裳常常顯示人品。
張愛玲對衣服的精挑細選,顯示出她與眾不同的品位。
那次她相中一件絲質的細花旗袍,色澤是淡雅的藍色。
之所以選擇這那件樸實而又比較低調的旗袍,是因為這件衣服適合她。
直到後來,張愛玲的名字響徹上海灘,成為家喻戶曉的人物,她的穿衣風格也在不斷變換著。
淡雅的藍,刺目的玫瑰紅,聞得見香氣的桃紅;擬古式齊膝夾襖或織錦鍛細花旗袍……
張愛玲臉上有了神的光芒,她是民國世界的臨水照花人。
衣服帶給張愛玲的究竟是怎樣的一種美麗?

穿著博物院的名畫,行走于巷弄裡
1943年5月,張愛玲的小說《沉香屑第一爐香》在頗有名氣的《紫羅蘭》雜誌發表,該文章使她在上海文壇一炮打響,嶄露頭角。
彼時的張愛玲,任性而又率真,她拒絕自己不喜歡的一切事物,遵從內心的喜好。
張愛玲穿著套頭的玫瑰紅長裙,嫩綠的葉子印在深藍或碧綠的地上。
她就像一幅移動的名畫。
她走到哪裡,都有人對她注目。她從巷弄裡經過時,正在玩耍的小孩追著她看。
她是快樂的,也是任性的;她喜歡別出心裁,這是一個女人骨子裡對美的渴望。
那次,張愛玲到印刷廠校對稿樣。
她穿著一件桃紅色軟緞旗袍,外罩古青銅背心,長髮披肩。

廠子裡的工人們停下了手裡的活兒,跑出來看她。
她像一位高高在上的公主,神聖不可侵犯。
她驕傲看著這一切,而又竊竊自喜,她心安理得享受著這一刻帶給她的無上榮耀。
張愛玲說:「我迷戀衣裳,迷戀旗袍,我認為衣裳是一種袖珍戲劇,我就是在借助它才可以完美自如的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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