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溫沈從文《蕭蕭》,如沐春風、一氣呵成。其風格迥異獨特,與同時代作品截然不同,沒有上世紀20年代舊中國的苦難煙火,也不似魯迅筆調的沉痛悲憫。沈從文用他生動自然的生花妙筆,勾勒出了一幅湘西清新淳樸的田園牧歌畫卷。也有人說,沈從文的這種謳歌是源于他對家鄉湘西的極度依戀。
《蕭蕭》是沈從文著名的短篇經典,創作于1929年。它描寫的是沒有被污濁浸淫的湘西農村與童養媳蕭蕭的命運軌跡互相交織的故事。主人公蕭蕭從小失去父母,被伯父寄養在田莊長大,在她12歲時,沒有穿紅著綠的體面,便不明不白、糊里糊涂的做了媳婦,而所嫁的丈夫是剛斷奶的不到3歲的小娃娃。
在蕭蕭情竇初開時,發育良好的她遭人誘騙。因生了個兒子才幸免于死,沒有被沉潭或發賣。兒子12歲時娶了18歲的媳婦,27歲的蕭蕭做了婆婆,新的童養媳宗制在循環的輪回著。這天,蕭蕭抱著新生兒子毛毛屋前看熱鬧,如同10年前抱著她的小丈夫,讓人深思。
《蕭蕭》通篇充滿「童養媳舊俗」文化情感基調,讓人饒有興致。沈從文以蕭蕭的童養媳命運背景作為作品題材,在清新的田園牧歌里,周而復始的循環演繹著舊時童養媳的宗制文化,我們來細品。
童養媳,我們并不陌生。在上世紀很多名人家庭中,我們能看到童養媳例子,如蔣介石發妻毛福梅,徐志摩發妻張幼儀,齊白石發妻陳春君,民國才女白薇等。于我們而言,童養媳風俗匪夷所思,但在舊時卻是正常的婚姻文化。
童養媳,是指由婆家撫養的女嬰或幼女,在其養到成年以后,再與男方正式圓房結婚,因此,也叫「待年媳」或「養媳」。記得幼時,我常聽祖輩們在夏日星空下講述童養媳的故事,雖那時懵懵好奇,卻也甚覺有趣,以致現在有人提到「受氣的小媳婦」,我會立馬聯想到抽著旱煙袋的爺爺講述的童養媳。
若論童養媳的起源,應追溯到我國西周時期。
周代是婚姻發展史上的一個重要階段,媵婚制就是這個特殊時期的特殊產物。媵婚制是最早的婚姻制度,它發展于西周,興盛于春秋,衰落于戰國。
周制漢服婚禮
媵婚制,是指一個女子出嫁,須由奴仆和同姓妹妹或侄女陪嫁,即侄女隨姑嫁,妹妹隨姊嫁,侄女和娣姊共事一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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