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開花謝了無痕,再美的花,總有一天會凋謝,留下來的是一陣惆悵。緣來緣去緣如風,再好的緣,總有一天會變淡,留下來的是一生想念。緣分出現的時候,往往是陰差陽錯,一開始就已經是結束。分分合合也許是愛情的常態,該來的會來,該走的也留不住,一切都是身不由己的樣子。緣分漸行漸遠,思念越來越多。當那個有緣無分的人走開了,心也隨著走開了,聽到了心碎的聲音;當緣分變成了婚姻,緣分就慢慢被平淡的生活掩蓋,唯有分別的日子,一個人胡思亂想,把曾經的過往編織成無法入眠的夢。人生最美是「想念」,入了心的人,白天忙里偷閑想著,夜里安安靜靜念著。累了,睡著了,夢里還是他的樣子。當你老了,忽然發現自己好想去找他,即便弄丟了所有的聯系方式,但一定不會把「想念」弄丟。
心中「想念」的人,其實是最美的緣分。還記得第一次遇見心動的人嗎?那是一個有和煦春風的日子,雨后的陽光,輕輕灑在草地上,露珠里有陽光的色彩,空氣中彌漫著泥土的氣息。
熙熙攘攘的街頭,人頭涌動,你忽而回頭,或者他忽然朝你看過來。四目相望,感覺好奇妙,「這個人,似乎在哪里見過一般。」冥冥之中,你會猜想到,這是前世的約定,是前世無緣夫妻的人,今生尋你而來。沒有人知道前世的緣分到底是什麼,但今生的緣分足夠美了,足矣。不必在乎別人的眼光,不要計較人與人的空間距離,經濟條件如何,也無所謂了。固執的以為,愛情就代表了一切,可以戰勝一切。緣分出現了,不論結局如何,都會留下無盡的「想念」,那個人,入夢來,也不知道是從什麼地方冒出來的,你感覺好煩惱,第二天都沒精打采的,但忽而想起夢境的神奇,你又忍不住笑了。原來,想念的人,都是甜的,即便日子很苦,也不會覺得苦了。如果夢里的一切是真實的,都不想再醒來了,擔心夢醒了,他就不見了,世界的美都碎了。
想念一個人,看起來好遠,想起來好近。天天想念的人,對方是有心靈感應的。想念的時候,眼睛里是他的樣子,一伸手就覺得可以觸碰到他。你拿起電話,要問候他一句,結果他先打來電話,說一句,「你好嗎?」所有的想念,都變成了一句問候,暖暖的,柔柔的。
你想要發微信的時候,他已經在等你了,幾乎是「秒回信息」在,也的喜悅,讓你覺得不可思議,是從未有過的驚喜。想念一個人的時候,一眼千年,從未刻意去記起,但從未能夠忘記。從來都沒有想過有什麼結局,但你希望「一次牽手,永不放手」。想念一個人,一定是期待今生今世在一起,三生三世都有緣。「剪不斷,理還亂,是離愁。別是一般滋味在心頭。」這樣的感悟,也只有思念涌現的時候,才可以領會。一個單身的人,永遠都不知道想念是如此纏綿。
想念一個人,情緒是野蠻生長的,沒有人可以控制自己的思緒,也沒有人可以打亂這樣的思緒。即便工作忙忙碌碌,也只是暫時把思緒擱淺了,等你停下來,所有的思緒又冒出來了,一切都是那麼清晰。想念一個人,看起來很遠,想起來很近。即便天涯海角,也是近在咫尺。沒有什麼可以阻擋思念的腳步,連天上的銀河都不能把相愛的人阻隔。你要相信,銀河上也有鵲橋,會在七夕情人節的那一天,架設起來,讓相愛的人緊緊相擁。相聚的時間好短,離別的時間太長,可是想念,比生命更長,讓所有的時間都不會孤單。
「相見不如懷念」,總有一些人,成為最美的回憶。《煙雨朦朦》里有這樣幾句歌詞:第一次偶然相逢,煙正蒙蒙雨正蒙蒙,第二次偶然相逢,煙又蒙蒙雨又蒙蒙,從此后驚濤駭浪,愛也洶洶恨也洶洶......人生最美是「愛恨情仇」,即便讓一個人的心備受折磨,但也是心甘情愿。如果不是愛,那活著還有什麼意義?如果都是薄情,那人生還有什麼滋味?總有一些人,成為一種遺憾,是今生「愛而不得」的人。
不是緣分不夠好,是情深緣淺,是今生無緣做夫妻,來生還要續緣。本是萍水相逢,卻成為永不散場的「想念」。在你孤獨的時候,有人問候一聲;在你落魄的時候,有人鼎力相助;在你難過的時候,有人真心安慰,如此,才不負今生相遇一場。「我有一抹想念,可以慰風塵。」無緣的人,此去風云萬里,哪怕不再重逢,依舊常常想念,不在身邊,就在心上。「想念」是人生最美的風景,也許是酸楚的,也許是無奈的,也許是揪心的,其實都是甜蜜的。人生一世,無愛何歡?「想念」是心中一道無法抹去的記憶,看似無情卻有情,是人生的另一種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