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金田起義,現存記載中有金田團營和金田起義兩種提法。所謂的團營就是公開建立有武裝、能作戰的軍事組織。
拜上帝教領導集團究竟何時決定下令各基地立信徒團營?

史學界一般根據傳抄刻印本《李秀成自述》所載:
「道光三十年六月,金田、花洲、陸川、博白、白沙不約同日起義。」
李秀成也「知道起義之信」。
據此,道光三十年六月(1850年7月)就被認作團營令下達的時間。
《天兄圣旨》第一次出現團營,是1850年9月10日蕭朝貴在洪山面諭韋正提及,當時稱「團方」,影射「團圓」,後來改稱「團營」,這三個詞匯含義相同,值得我們注意。
看來,團營令大致在9月10日前不久發布。圣旨稱:「這團方,有人不守天條,該杖幾百。」
第二天,蕭朝貴重申團方時,要遵行天條,否則視情節懲處。
9月26日,蕭朝貴再以天兄名義在平在山諭韋正云:
「這今各處團方也,有事情,爾要時時靈便,肚里要翻翻轉。
每事要遵條命。做事切不可過當人家。每事理道總要高張過人。…要和顧兄弟。…有事爾同爾妹夫商量理酌,切不好界人看小爾三星兄(指洪秀全)江山。」
從《天兄圣旨》上看不到團營令正式發布日期。
但在8月28日,蕭朝貴以天兄名義通知平在山楊秀清、花洲胡以晃到金田議事,當時洪秀全、馮云山、韋正都在金田。看來,這次高級決策會議當在8月底至9月初召開。
會后,9月2日,洪秀全去花洲密藏。10日,出現「團方」記載。這些事實聯系告訴我們,8月29日至9月1日的高級決策會議核心內容就是下達團營令。
《天情道理書》證實,「廣東羅鏡圩一班兄弟,…我們起義之時,伊等亦來遵天父天兄圣旨,回去團營。亦是同拜上帝,共扶真主。」
可見,團營令確實存在,是在1850年9月初決策并發布的。
決策后,通知各基地首領到紫荊山——金田總部傳達命令,要求迅速集結信徒,舉家在基地指定地點集中,立營設防,籌集軍資,實施初步軍事編制與訓練,使教眾適應軍營生活。

看來,在各基地團營信徒是起義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正式宣布扯旗建號的第一個關鍵步驟。
洪秀全等實施的第二步就是令各基地集結的隊伍開赴金田,訂于十月初一日(11月4日)正式起義。
《天情道理書》載稱:
「及至金田團營,時維十月初一日,天父大顯權能,使東王忽然復開金口,耳聰目明,心靈性敏,掌理天國軍務,乃賓天下弟妹。…即金田起義之始,天父欲試我們弟妹心腸,默使糧草暫時短少。東王西王誥諭眾弟妹概行食粥,以示節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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