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
道法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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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經第五十二章》有言:「見小曰明,守柔曰強。」
心底敬佩道德高尚的人的人,只能算作明白事理,而真正做到道德高尚的人,才是真正的圣人。
圣人在任何時候行事都遵守做人之道,那何為做人之道呢?
不外乎這三點:不忘恩情,不失誠信,不傷人心。
不忘恩情,是做人的根本
《道德經第七十九章》有言:「無道無親,長與善人。」
人活一世,要懂得常與人為善,且心懷感恩。
懂得感恩的人,才能用心感受他人的善意以及生活的美好。
從前,有個少年人,父母雙亡,家中貧困。
他讀書習武十分刻苦,卻無以為生,只得來到家附近的水邊垂釣,用釣來的魚換口飯吃,卻是饑一頓飽一頓的。
水邊上有位老人家,為人家漂洗紗絮為生,被喚為「漂母」,看著他可憐,便每日將自己的吃食分與他,日日如此,從不間斷,少年人特別感激她。
後來,少年人憑借著自己的才能,被封了侯,始終記著漂母的一飯之恩,派人四處打探漂母的下落,以千金相贈報恩與漂母。
俗話說:「滴水之恩,當涌泉相報。」
別人幫你是人情,不幫你是本分。
這世間本沒有什麼理所應當,哪怕是父母,親人,兄弟姐妹。
而當今社會,有一些年輕人,好吃,懶做,不知感恩,不懂得回報父母的養育之恩,只會一味地向父母索取,讓人避而遠之。
做人,要時刻記得別人對自己的好,在不能償還的情況下,也要銘記于心。
這樣才不至于寒了人心,失了根本,再次遇到困難的時候,才能獲得他人的幫助與溫暖。
不失誠信,是做人的原則
《道德經第十七章》有言:「信不足,有不信。」
人一旦喪失了誠信,就很難再獲得他人的信任與尊重。
而不守信的名聲也會伴隨一生。
從前,有個商人帶著一批貨物在水中航行,忽然,下起了大雨,一股大浪襲來將商人卷入水中。
商人大喊救命,這時附近的漁夫趕到,商人趕緊道:「快救救我,我給你一百兩作為報答。」
漁夫把商人救了起來,可商人卻只拿出了十兩銀子,說:「這是你的報酬。」
漁夫不接,說道:「你許諾的可是一百兩,并不是十兩。」
商人卻說道:「你怎如此不知足呢?一下子得了十兩還嫌不夠?」
漁夫說:「雖然是這麼個道理,但是你許諾給我一百兩,就該兌現諾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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