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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爾塔協定》的簽訂只完成了蘇聯出兵中國東北法律程序的一半。另一半是讓中國接受《雅爾塔協定》——簽訂《中蘇友好同盟條約》。
按該協定規定,美國總統將采取步驟,以取得蔣介石對斯大林的政治條件的同意,這樣羅斯福就成了中蘇之間的斡旋人。
1945年6月3日,蔣介石在重慶黃山官邸接見新到任的蘇聯駐華大使彼得洛夫,對他進行了長篇談話,重點談論了蘇聯參加對日作戰和中國對東北的主權問題。
蔣介石特別強調:
「東三省問題是中蘇合作的第二次機會」,如果蘇聯先于其他國家表示幫助中國獨立、行政與領土完整,那將成為中蘇兩國永遠合作的基礎,不管國際形勢如何變化,「我國四萬萬五千萬人的心理,必皆同情于蘇聯,如此不但東三省的人力和物資,即我國四萬萬五千萬人民以及所有物資,亦將為蘇聯與中國之合作互助關系所利用」。
蔣介石最后強調:
今后中蘇「無論成立諒解或協定,當可以本人上面所講的意思作基礎,并事前互相有所商討。總之,在此時解決東三省問題是增進中蘇友好關系的一個絕好機會。」
這次談話表明,中蘇已經開始了兩國之間的締約接觸。蔣介石還通知彼得洛夫,宋子文在舊金山會議閉幕后先回重慶,與彼得洛夫面談后將出訪蘇聯,進行締約談判。
6月12日,彼得洛夫向蔣介石提出進行締結中蘇友誼互助條約談判的先決條件五條:
(1)恢復旅順港之租借,建立蘇聯海軍基地。(2)大連商港國際化,并保證蘇聯在該港有優越權利。(3)在保持中國在東三省主權完整條件下,組織中蘇合辦公司,共同使用中東鐵路和南滿鐵路。(4)關于蒙古人民共和國,應保持現狀,即該國為一獨立國家。(5)庫頁島南部及其接壤諸島,以及千島群島,歸還蘇聯。
如蔣介石同意這些先決條件,蘇聯準備即刻開始締約談判。
其中第四條超出了《雅爾塔協定》的規定。該協定規定「外蒙古現狀須予維持」,當然是現狀原封不動,即按1924年《中蘇協定》規定,外蒙古仍然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而外蒙古成為一獨立國,就是從中國分離出去,在法律上中國將損失150萬平方公里的土地。蔣介石沒有立即對五項條件表態,只談了一個問題,就是不能以租借名義與任何條件聯系起來。
他說,租借地一類名義,我中國人民認為是國家的恥辱,我們不好再用這種名義,中蘇友誼互助條約是一種光榮的條約,如有租借地一類名義,將失去條約的原意。他問彼得洛夫,關于租借旅順港是否在雅爾塔會議上談過。
彼得洛夫做肯定的回答,并說蘇聯租借旅順不會反對中國。蔣介石回答,當然不會反對中國,但不可因此使中國變成不平等的國家。
蔣介石告知彼得洛夫,對蘇聯所提條件,待宋子文回國與他商談后,再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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