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盛魁》中「草原賒賬買賣」,真實歷史和電視劇差距有多大?真相你可能不知
經歷和通泊之戰和次年的光顯寺之戰,清準雙方都嘗到大勝和慘敗的滋味,雍正皇帝當初希圖一勞永逸的樂觀情緒也沒有了,改口「朕并無將準噶爾必行剿滅之意」。
雍正十二年年底,雙方又揣著極不情愿的心態再次締約,以阿爾泰山作為分界線。為了對準噶爾保持戰略威懾,使之不敢輕舉妄動,清軍必須長期守備外蒙古,與對方形成對峙局面。
雍正十三年,清軍主力開始逐次從科布多后撤,集中到烏里雅蘇台和鄂爾昆城,以此作為在外蒙古中西部的第一線守備兵力。
乾隆二年,又在歸化舊城東北四里外新建綏遠城,新城的格局規模遠超舊城,由原右衛駐防兵、京師閑散旗兵和部分從漠北撤回的漢軍組成綏遠駐防八旗,兵力最高時約有萬人,以此作為在內蒙古的第二線守備兵力。
打仗要花錢,仗沒打贏,維持駐軍更要花錢。清朝在內、外蒙古布防的這些軍隊,就給商人提供了長期固定的軍需市場。
經過范毓馪的數次壓價,駝運生意近乎無利可圖,為了讓商人繼續保持積極性,清朝在乾隆初年對駝運招商方式再次加以變動,改為將承辦軍運與捎腳商運做捆綁,比如說商人可以向庫倫免稅運送三箱磚茶,同時必須將一石軍糧在規定期限內運抵鄂爾昆大營。
此舉使針對駐軍的軍需生意和針對牧民的草地生意合二為一。
晉商長年累月地跟在軍隊屁股后面「趕大營」,在這個過程中,他們也趁機把商業觸須深入到整個草原。
財力雄厚者,可以定期組織駝隊深入外蒙古腹地出拔子;本錢微薄的小戶只能幾人湊錢合伙,互稱「伙友」或「伙伴」,全憑人力推著獨輪小車走草地,每到一地先扎下賬篷,然后各自用扁擔挑貨游走行商。這些山西貨郎管合伙經商叫「朋伙」,管走草地行商叫「朋一伙,出拔子」,而蒙古人管他們叫「丹門慶」(直譯為「挑扁擔的人」)。
攻滅準噶爾后,清朝覺得沒有必要繼續耗費巨資維持在外蒙古的龐大駐軍,昔日曾有兩萬多清軍的烏里雅蘇台只保留數百人規模的兵力,其中半數還是蒙古箭丁,由內地調配的旗兵和綠營兵合計只有三百余人。
「大炮一響,黃金萬兩」的時代過去了,軍需經濟迅速萎縮,促使旅蒙商也要對經營做出轉型,接受必要的淘汰,在這個過程中,產生了一件對后世影響頗遠的決策。
清軍在外蒙古以羊作為主要肉食來源,康熙末年,北路清軍不超過三萬人,對羊的消費量小于當地的產出量,羊價僅為每只六錢到八錢銀。雍正時期的駐軍數量增加近一倍,供需矛盾立刻凸顯出來,不僅上漲到每只一兩一錢,還出現花錢都買不到、無法湊齊征購量的問題。
牧民的頭腦觀念里也不把羊視作商品,而是以羊的多寡作為衡量財產的主要標準,只愿意拿出自家不超過半數的羊和外界進行物物交換,這種習俗使外蒙古一半的羊難以被征購。
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是外蒙古最富有的牧主,歸于他名下的羊超過四十三萬只,但是清朝出于籠絡哲佛的政治需要,不便向他過多索購,只能再把希望寄托在隨軍晉商身上。
烏里雅蘇台和科布多位于外蒙古西陲,俗稱「前營、后營」,原本是噶爾丹的巢窠,漠北三部王公和哲佛在當地的影響力都不大,清軍把當地牧場劃分成若干片「羊圈」
,交給隨軍晉商承辦。
「羊圈」的概念和內地完全不同,面積可達上萬平方公里,除了羊,還飼養馬、奶牛和駱駝,種植蔬菜和生長期四個月內的速生作物。承包商保證向駐軍提供足額的羊、馬匹和草料,多余部分任其自行販售。他們摸索出規模化、可持續化的肉羊飼育技術,再反過來傳授給牧民。
清準戰爭結束后,不少八旗兵養成愛吃羊肉的習慣,「羊圈」也由商人繼續承辦,經營模式為「羊商——羊戶」二元分產承包責任制,如今很多中國乳制品企業采取的「牛奶公司——奶牛養殖戶」模式與之完全一致;承辦商免費向當地牧民傳授肉羊飼養技術或以較低價格賒銷優選羊羔品種,雙方簽好合同,后者承諾向前者繳納定額的羊、馬匹和奶油等畜產品,前者統購統銷,用內地物資支付。
羊商每年要把大量畜產品趕運到歸化城和北京,其中包括夏秋兩季趕運的四十到六十萬只活羊,春秋兩季剪下的羊毛,六月間收集的駝毛,入冬后在小雪、大雪期間宰殺的二十到三十萬只凍肉羊,在外蒙古各地收購的超過兩百萬張羊皮,以及數以十萬計的馬和駱駝。
晉商經營外蒙古牧場,對內地保持穩定畜牧業商品輸出的模式,同樣持續了一百八十年。
類似現象還有很多,比如位于歸化城以北、面積一千余平方公里的召河草原,原本是清軍馬場和普會寺寺產,在清準戰爭結束后也被旅蒙商大盛魁全盤接收,用于放養從外蒙古趕回來的活畜。
這些做買賣的外鄉人原本是大草原上的客」,他們卻憑借嫻熟的商業技巧、貪得無厭的商業頭腦和清政府的全面支持,逐漸掌控了草原物產,獲得在經濟上反客為主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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