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梭想告訴我們,這一生中的每一天,都是用來體驗的,而不是用來等閑虛度的。
我們在這世間生活,有太多太多事情要處理,有太多太多的規矩需要遵守,以至于當我們走著走著,就忘了自己為何出發。
就大多數人而言,他們活著,已經不是創造生活,而是忍受生活。
我們太多的人,不在意一朵花的綻放,不在意種子的發芽,不在乎云朵怎樣飄散,也不在乎每一次微笑是否發自真心,不在乎每一次行動是否自然而合理。
我們大多數人活著,但我們忘了怎樣好好活著。
靈魂,是人們唯一無法從我身上剝奪的事物。
盧梭是一個天才,但他絕對不是一個少年成名的人,一直到38歲,他才憑借《論科學與藝術》成名,蜚聲文壇,受到追捧。
然而,他發現大多數人都善于曲意逢迎,活得虛與委蛇。
這樣的生活,盧梭不想過。
于是,他逃離了這種生活,選擇聽從靈魂的呼喚,追隨自由而活著。
生活怎麼辦呢?
他以抄寫樂譜為生,活得清貧,但也自在。
後來,盧梭的歌劇《鄉村卜師》上演,連國王都贊賞盧梭的才華,想要接見盧梭,還打算給盧梭一筆年金,讓他衣食無憂。
然而,盧梭明白,這會失去自由。
于是,他拒絕了接見,也拒絕了年金。
他再次聽從靈魂的聲音,選擇自由。
他甚至厭倦了這人世間許多無聊而充滿裹挾的社交,過起了隱居生活,并寫出了《社會契約論》,說出了那句人人都知道的名言:
人生而自由,卻無往而不在枷鎖之中。
在世俗的壓力和生活的壓力之下,盧梭選擇聽從靈魂的呼喚,做自己喜歡的事情,因為他明白,靈魂,是我們身上最重要的部分。
遺憾的是,當今這個世界,大多數人都沒有靈魂,或者出賣了自己的靈魂,去換取身外的東西。
真正的幸福之源就是我們自身,如果一個人懂得如何感受幸福,那麼旁人便無法真正使之陷入悲慘境地。
一個人真正的生活所需是很少的,生活也是簡單的。
然而,物質生活越來越豐富的當下,好些人卻失去了快樂,或者說失去了感知快樂的能力。
總聽到一些人說自己不夠幸福,想要追求幸福,但什麼才是真正的幸福呢?每個人的標準不同。
在我看來,所謂幸福,就是從自己內心生發出的生命的感動與喜悅。
它不是別人告訴你的幸福的樣子,而是你內心所向往的樣子,是你自己所感知到的幸福的感覺。
它是一種不期而遇的驚喜,是深深的理解與懂得,是真誠的關心,是默默的祝福,是用心的陪伴。
它藏在一粥一飯里,親切,尋常。
它附在一枝一葉間,平凡,簡單。
它融入一言一行里,質樸,溫暖。
它雖然不是固定不變的,但在變化中永遠會保留一些本真的底色。
它也不是遙不可及的,而是需要一顆平靜安寧的心,去感知那份真切。
它不會被動降臨,而需要主動去覺知,去創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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