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的意義是什麼呢?
我們該如何選擇適合的生活方式?
這是每個人都會產生的靈魂拷問。
作家木心說:「生命好在無意義,才容得下各自賦予意義。」
而他推崇的捷克作家米蘭·昆德拉的作品《布拉格的春天》,正是對這些問題的思索。
因其深刻與寬廣,被被紐約時報評為20世紀最偉大的小說之一。
往淺了說,這是一部發生在布拉格的愛情小說,男主角為消除寂寞,通過私密途徑感受每個生命的不同個性,流連于不同的女人。
往深處說,這是一部哲理小說,關于靈與肉、輕與重,偶然與必然等問題,都有帶來發人深省的啟示。

靈與肉,不可分離嗎?
只能活一次,就和沒活過一樣。
這是一句德國諺語,也是小說男主角托馬斯的人生信條。
很長一段歲月里,他不確定自己想怎麼活、追求什麼才是正確的活法。
托馬斯是一名外科醫生,年輕有為,帥氣多金。婚姻卻是失敗的,和妻子生活不到兩年,就離了婚。
失婚時,他心情愉快,就像別人慶祝自己結婚那樣。這種奇怪心態讓他看清自己——一個喜歡自由的人。
因此,他決定往后單身,過一種靈肉分離的生活。
關于愛與性,他有這樣一種驚世駭俗的論斷:
跟一個女人做愛和跟一個女人睡覺,是兩種截然不同,甚至幾乎對立的感情。
愛情并不是通過做愛的欲望體現的,而是通過和她共眠的欲望而體現出來的。
對于內心與生活,托馬斯其實是經過嚴肅審視的。但從外在看起來儼然是花花公子,放蕩不羈處處攀枝聞花香,卻從不落情緣。
作為一個有七情六欲的正常男人,托馬斯渴望女人,又害怕女人帶來的束縛。他情人無數,但不讓哪個女人留下來過夜。
他不付出感情,也不允許哪個女人干涉自己的生活。
靈與肉分離的生活,貌似帶來自由和快樂。他覺得,這樣活著,才是真實的自己。

這讓我想起《月亮與六便士》中的史特里蘭德。人到中年的他,放棄世俗的成功,又拋家棄子,只為一心一意實現繪畫夢想。
追夢路上,為滿足一時情欲,他勾引朋友的妻子。欲望一旦獲得滿足,就將她無情拋棄。
洞見人心的張愛玲曾說:
男人憧憬著一個女人的身體的時候,就關心到她的靈魂,自己騙自己愛上了她的靈魂。
唯有占領了她的身體之后,他才能夠忘記她的靈魂。
托馬斯這一類的男人,自以為灑脫,用簡單粗暴的態度一分為二地對待靈與肉,卻忘了生命根本:
沒有靈魂,人便是一具漂亮或丑陋的皮囊;沒有肉體,再有趣的靈魂也只能是沒有依托的幽靈。
靈與肉,始終對抗,又渴望妥協。靈肉一體,本不可分離。很多人一生所求,便是遇到一位靈肉結合的伴侶。
千篇一律的皮囊也好,萬里挑一的靈魂也罷,只有二者完美結合,才能讓我們追求愛、享受生命的種種美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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